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电器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投资者,除控股股东正泰电器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除正泰电器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正泰电器外,公司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拟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08,608,11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正泰电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比例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的29.99%,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5、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除正泰电器以外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协商确定。
正泰电器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认购,正泰电器将不参与本次认购。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公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及进展情况统筹安排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正泰电器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均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10、为了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中公司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任何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储备保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如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政策发生变化等情况,将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期投入运营或无法如期实施、最终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使项目面临一定风险。
另外,公司本次扩产的产能规模能够与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增速相匹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且对应制定了产能消化措施,募集资金项目带来的产能提升对公司市场拓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新增产能对应的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完全转化为项目预期效益,使项目面临一定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对土地、厂房、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主要为资本性支出且投资规模较大,形成账面资产后将带来折旧、摊销费用的增长,但如未来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能爬坡期内项目效益无法达到预期,导致募投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可能存在新增折旧摊销及现有折旧摊销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较大的情况,可能在短期内存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综合考虑了市场供需、行业趋势等因素进行合理预计,对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参数进行了估计,若在项目实施及后期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竞争加剧或需求减弱导致产品价格下行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情况,从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效益指标,则募投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可能与公司预估存在差距,导致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行业在双碳政策背景及市场资金青睐下得到蓬勃发展,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较为活跃,行业内厂商新增产能规划、行业外玩家探求布局新能源赛道以转型,行业景气度与竞争并存。公司金属工具箱柜及钣金业务板块稳定发展,而新能源业务板块面临行业竞争。如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在企业内部组织、技术产品研发、成本管理、客户拓展、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保持提升,其市场竞争地位及市场份额将受到一定影响。且政策及资金拉动逆变器、储能系统供给量快速膨胀,行业竞争加剧,如市场无法消化新增产能,或相关产品价格存在大幅波动,将影响公司产能利用情况及经营效益。
光伏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光储一体化”是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下游光伏市场及储能市场的迅速发展将推动光伏逆变器及储能产品需求量的增加。虽然光伏逆变器及储能市场发展迅速,但若行业发展趋势、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将造成产业链上游产品竞争饱和的潜在风险,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成果不及预期且相关产能折旧摊销费用对利润造成影响,从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新能源业务及金属工具箱柜、钣金业务相关产品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境外市场的稳定性对公司业务发展较为关键。近年来,国际环境及贸易局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贸易争端迭起,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环境、法律法规、贸易政策、产业政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未来公司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带来风险。
公司产品销往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以外币结算销售收入的情况。若未来人民币兑换其他币种汇率出现较动,且公司未对相关汇率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逆变器、储能系统业务,相关产品主要原材料主要包括IGBT模块、电芯等。目前,国产IGBT元器件性能稳定性及技术指标未能完全满足公司技术要求,相关采购以进口为主,如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波动等情况。近期碳酸锂价格大幅调整,电芯市场价格亦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供需关系变化可能导致电芯价格波动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606.25万元、70,214.27万元和73,713.69万元。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2022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前次重组合并盎泰电源所致。如未来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本身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公司将面临坏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2,685.37万元、89,078.23万元和 93,822.89万元。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存货金额较2022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前次重组合并盎泰电源所致。公司处于发展阶段,存货水平较高,且随着公司规模进一步发展,存货水平可能进一步提高。未来若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存货存在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并可能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3月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37,748.13万元、161,845.58万元和149,551.44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73%、55.25%和54.18%。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及资产负债率较2022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前次重组合并盎泰电源所致。公司处于发展阶段,随业务持续增长,经营性负债或持续增加,并可能继续扩大债务融资规模。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入,并具有较强的综合融资能力和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但若未来自身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一定财务风险与偿债能力风险。
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因收购盎泰电源形成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2,088.5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被收购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波动,亦或盎泰电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产能爬坡或市场需求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导致营收规模增长难以有效覆盖固定资产相关折旧摊销成本,则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2023年,公司净利润10,156.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99%。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下滑主要系收购盎泰电源股权及汇兑损益波动等方面影响导致。其中,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产生重组费用入账,导致利润减少;其次,盎泰电源自2023年6月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盎泰电源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但由于本次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需要在购买日对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其中存货评估增值为1.13亿元,预计将在3-6个月内随着销售而结转,导致相关期间合并层面成本增加、利润减少。随着上述存货评估增值在2023年年内基本结转,不会继续对公司未来合并层面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汇率波动,公司2023年产生的汇兑收益较2022年下降,导致利润减少。2024年1-3月,公司净利润2,826.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2.73%,发行人业绩已逐步改善。随着盎泰电源的置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从传统金属制品业务拓展至光储逆变器及储能系统业务,形成多主业驱动、多产品并举的业务格局,整体的营收规模及盈利能力有望持续提升。
如上市公司原有金属制品业务海外需求波动和境内业务的拓展不及预期,前次重组的整合协同效益未及时显现,或未来市场需求波动、宏观经济下行、运营成本增加、利率及汇率变动、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等风险因素个别或共同发生时造成对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及重组注入业务的经营的影响,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盎泰电源与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该等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合理商业交易,交易定价公允。盎泰电源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具有持续性,自盎泰电源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起,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了公告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但是,若未来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可能出现因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主要销售国家及区域包括美国、欧盟、韩国和日本等,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包括金属工具箱柜及机电钣金产品、光储逆变器及储能系统产品等。由于公司外销涉及国家较多,且产品类别较为丰富,因而公司业务受不同外销国家或地区针对不同类别产品贸易政策或措施管制。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未来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或措施可能对公司境外销售乃至公司所涉行业均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可能造成公司业绩下滑或产生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随着全球新能源业务的快速扩张,行业呈现技术迭代迅速、研发投入高等特点。对于公司逆变器及储能业务,产品研发过程中涉及技术,技术研发成果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发电效率和稳定性,因此技术研发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研发投入较大,如果技术研发失败或新技术未能符合行业技术路线发展趋势要求,则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的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68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83
八、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 8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8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07
本募集说明书 指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指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阳光电源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74.SZ)及其子公司
锦浪科技 指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63.SZ)及其子公司
上能电气 指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27.SZ)及其子公司
固德威 指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90.SH)及其子公司
巨星科技 指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44.SZ)及其子公司
坚朗五金 指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791.SZ)及其子公司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光伏 指 太阳能光伏效应,又称为光生伏特效应,是指光照使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与金属组合的部位间产生电位差的现象
光伏逆变器 指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关键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将太阳能电池发出的直流电转化为符合电网电能质量要求的交流电
储能逆变器 指 储能系统的核心设备之一,可以同时连接光伏组件、储能电池和电网,通过交直流电双向变换和对储能电池充放电的控制,起到实现光伏发电高峰和低谷的平衡、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省用电成本的作用
储能系统集成 指 储能系统集成是一种,根据终端需求将电力变换装置、升压装置、电化学储能装置、能量控制系统、安全保障系统等多领域设备及 其配套设施进行整合并优化设计用于各场景的储能系统服务
EPC 指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
IGBT 指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是由 BJT(双极型三极管)和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兼有MOSFET的高输入阻抗和GTR的低导通压降两方面的优点
PCS 指 储能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连接于储能电池和交流电网之间的电力转换设备,具有对电池充电和放电功能,可用于光伏、风力发电功率平滑、削峰填谷、微型电网等多种场合
BMS 指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是电池与用户之间的纽带,主要是为了能够提高电池的利用率,防止电池出现过度充电和过度放电
EMS 指 能量管理系统(Energy Management System),是储能系统的决策中枢,负责整个系统的能量变换决策、能源数据传输和采集、实时监测控制、运维管理分析
PTC 指 Production Tax Credit,美国国会通过的针对风电、光伏等发电方式的税收抵减政策条款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加总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所列财务数据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核算。
经营范围 金属工具箱柜、钢制办公家具、精密钣金制品的生产及相关品的科技开发;设计、制造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电器元件、电气控制设备,并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电源、控制设备、发电系统等以及新能源系统的相关组配设备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房屋厂房租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1-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62,027,053股,股本结构如下: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4 11,721,201 -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37 4,943,300 -
9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5 3,799,800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正泰电器直接持有公司89,129,2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正泰电器的一致行动人温州卓泰持有公司17,825,8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2%。正泰电器及其一致行动人温州卓泰合计持有公司29.54%的股份,正泰电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正泰电器,南存辉先生直接持有正泰电器3.45%的股份,同时通过正泰集团、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控制正泰电器41.18%和8.39%的股份,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正泰电器53.0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南存辉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31963********,住所:浙江省乐清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储能设备、元器件以及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属的“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以及“C33金属制品业”下属的“C332金属工具制造”。
公司所属的光伏储能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及下设的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部署以及相关项目的审批、生产运行以及投资管理;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所属的光伏储能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的主要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电源学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等。
行业协会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协会成员开展行业技术经验交流,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成员组织间合作,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机构、科研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组织成员进行自我管理,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公司所属的金属制品行业采取政府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管理模式。国家发改委负责宏观调控管理、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公司的金属制品类产品归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属的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管理。公司已经加入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下的工具五金分会,该协会的主要职能是立足于行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行业创新、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产品升级,倡导竞合理念,营造行业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所处的光伏储能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属于新能源业务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我国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有: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2024年4月 国家能源局 对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调度范围、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协调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持续强化新型储能并网运行管理,完善了新型储能的调度运行、市场运用模式。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 国家能源局 进一步明确现货市场建设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统筹做好各类市场机制衔接,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保障能力。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 积极推动多时间尺度储能规模化应用、多种类型储能协同运行,重点依托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基地化新能源开发外送等模式合理布局电源侧新型储能,加速推进新能源可靠替代。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3年4月 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 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重点领域的产业链各个环节制定统一标准。
《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3年2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到2025年,逐步构建适应技术创新趋势、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年1月 工信部等六部门 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推广基于优势互补功率型和能量型电化学储能技术的混合储能系统。支持建立锂电等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台,开展电池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电池产品碳排放管理体系。开发安全高效的储能集成系统,开发电池全自动信息化生产工艺与装备。加强储能电池多维度安全测试技术、热失控安全预警技术和评价体系的开发与应用,突破电池安全高效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技术。
《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 国家能源局 各电网企业需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2022年9月 国家能源局 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分布式能源等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和消纳利用。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7月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 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聚焦重点行业,制定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2年6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 “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2022年5月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2年5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加大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水电扩机、抽水蓄能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022年5月 财政部 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5月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1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培育和延伸新型储能上下游产业,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骨干企业,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
《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1年12月 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支持村集体以公共建筑屋顶、闲置集体土地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村集体收入等。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10月 国务院 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年7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6月 国家发改委 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5月 国家能源局 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 5亿元,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年2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风光储一体化。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结合新能源特性、受端系统消纳空间,研究论证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调峰、调频作用,最小化风光储综合发电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1年2月 国务院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0年10月 中国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年8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 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推动智能光伏应用示范,促进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应用。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2020年3月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 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 2019年5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5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4月 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 到2020年,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 争力显著提升;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年9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 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2017年1月 国家发改委 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包括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光伏逆变器、蓄电池充放电控制器、太阳能跟踪装置、便携式控制逆变一体设备、光伏智能汇流箱、光伏电站监控设备,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产品。
此外,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对可再生新能源普遍持鼓励态度,相关国家纷纷出台产业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境外业务的快速增长。境外主要国家或地区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主要有:
美国为全球最主要的光伏市场之一。自2006年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实施ITC政策,鼓励纳税人投资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允许从联邦税收中扣除30%的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成本。2020年度,美国国会通过了ITC政策展期法案,允许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税收扣除比例为26%,2023年度安装的太阳能系统税收扣除比例为22%。
2015年度,美国国会通过了针对风电、光伏等发电方式的PTC条款,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发电系统设施,在其运营的前十年内给予一定金额的税收优惠。此外,美国以州为单位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要求电网中输送的电力有一定比例来源于可再生能源。
2020年度,美国能源部发布《“储能大挑战”路线年建立并维持美国在储能利用和出口方面的全球领导地位,建立弹性、灵活、经济、安全的能源系统;2035年实现100%无碳电力,清洁能源发电和储能投资税收抵免及生产税收抵免期限延长10年。
2022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IRA法案,其中对ITC政策进行了更新。从边际变化看,23年开始ITC政策的有效期限得到延长、税收抵免力度进一步加强,美国光伏、储能等项目的经济性有望进一步增强。IRA将带动美国光伏行业爆发式增长。IRA在需求侧延长了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电站30%的ITC的同时,还在制造端增加了税收抵免,对光伏生产的全产业链(包括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背板、逆变器等各环节)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以提振本土产能。IRA法案出台,独立储能纳入ITC补贴范围。IRA法案出台前,储能必须搭配光伏才能享受ITC的补贴。随着IRA法案落地,独立储能纳入ITC税收抵免补贴范围,储能装机对光伏的依赖性将大幅降低,有助于推动美国储能市场高速增长。
欧洲是全球光伏产业最早起步的地区,目前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2009年度,欧盟便通过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提出到2020年度,欧盟成员至少20%的最终能源消耗应来自可再生能源。2018年度,欧盟通过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协议,提出到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为32%。2021年度,欧盟对于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协议的目标提出进一步修订提案,将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提升至40%,且到2050年度实现净零排放。2022年度,欧盟提出RE Power EU计划,提出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从40%上调至45%;到2025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20GW,到2030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600GW。
2019年度,德国政府通过《气候变化法》,概述了德国的能源政策框架,取消了先前在《可再生能源法》中定义的对光伏装机量的装机上限,并提出储能设施将享受费用减免和其他经济激励措施。
2020年度,意大利推出了针对户用太阳能和储能系统的新税收优惠政策“Ecobonus”,提出与翻新项目相关的光伏装置将享受110%的税收减免,与此类改造相关的光伏和储能系统的税收减免从50%提高到110%。
韩国2002年实施购电补偿法,该法规为光伏系统安装者提供15年固定购电补偿。韩国2004年实施“10万屋顶计划”,计划由政府对光伏系统的安装费用提供补贴,安装补贴最高可达系统价格70%,或者最高现金补贴 10,000至15,000美金。2022年8月30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发布一项展望未来15年的长期能源规划草案。该草案指出,到2030年,韩国光伏累计装机规模将突破30GW,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达21.5%。
印度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且存在缺电情况,目前已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印度设立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并自2010年开始实施国家太阳能计划,通过发电量补贴等方式推动光伏产业发展,计划通过三个阶段到2022年度使太阳能并网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GW。
根据日本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的规定,自2023财年开始,对再生能源的固定价格购买制度和浮动价格购买制度中的购买价格,以及2023财年的征收金单位价格进行了设定。固定价格购买制度旨在通过固定期间内以固定价格购买再生能源来促进其发展,而浮动价格购买制度则提供一个根据市场情况波动的购买价格。日本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是光伏能源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固定价格购买制度通过提供固定的电价回购保障,降低了投资风险。固定的高购电价使得光伏发电成为一种经济上可行的选择,这鼓励了更多的家庭和企业投资光伏发电设施,从而推动了光伏市场的扩张。
综上,可再生能源及其中的光伏行业目前属于全球各国政府鼓励并重点发展的行业,各国家及地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也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企业带来了良好的业务发展机遇。
《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2023年7月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23—2024年轻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4%左右,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突破25万亿元。重点行业规模稳中有升,主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保持稳定。新增长点快速发展,推广300项以上升级和创新产品,轻工百强企 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培育升级50个规模300亿元以上轻工特色产业集群。轻工业在扩内需、促消费中的作用更加凸显,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稳步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成效扩大,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轻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18年6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以消费升级为导向,通过科技创新、结构调整促进轻工业增品种、提品质、树品牌,实现轻工产品供给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型,满足人们生活从“温饱舒适型”向“美好享受型”跃升。轻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满足人们更高层次消费需要的主力军。
《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7月 工信部 “十三五”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度调整、创新提升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增强创新、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为重点,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改善营商环境,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推进智能和绿色制造,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国际化的新型轻工业制造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基础。从大力实施“三品”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智能化发展、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统筹国内外市场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部署。推动由“轻工大国”向“轻工强国”转变。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现重点领域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并购,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集中度高、分工细化、协作高效的产业组织形态。支持专业化中小企业发展。
公司所处的光伏储能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主要从事逆变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逆变器作为连接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和电网之间的电力电子设备,主要将太阳能电池板产生的直流电通过功率模块转换成可以并网的交流电,是并网光伏系统中的核心设备,其技术革新及市场发展均与光伏产业的发展紧密相关。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一般由光伏组件、电缆、电力电子变换器(光伏逆变器)、储能装置等构成。
受全球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实现低碳转型等影响,光伏发电行业长期技术突破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得产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大。据国际能源署和中国光伏产业协会,2023年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420GW,同比增长82.6%,十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存在强支撑。根据IRENA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有望达到2,840GW,光伏发电市场需求快速增加。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之一。近十年来,中国光伏发电行业经历了政策支持下的爆发式发展、产业调整、竞争加剧、稳定发展等多个阶段。
2011年以来,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驱动以及标杆电价正式推出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中国已逐步成为全球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市场之一。2013年新增装机容量10.95GW,首次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新增装机市场,而在此之后,我国基本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的趋势,截至2023年底累计装机量约609.5GW,连续多年新增装机量、累计装机量位居全球第一。
光伏逆变器是能够将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可并入电网或供负载使用的交流电的设备,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其稳定性直接决定了发电系统整体的稳定性。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技术特点,一般将光伏逆变器分为: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集散式光伏逆变器和微型逆变器。
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在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市场出货量及装机量持续增加。同时,全球各地原有光伏发电设备的老化将带来光伏市场对逆变器更换的增量需求。根据市场调研机构S&PGlobal公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光伏逆变器总出货量326.6GW,比2021的218.5GW同比增加近50%。2022年全球光伏逆变器装机量为212.8GW,较上年增长63.9GW,年增长率为42.9%。其中,亚太地区的装机量占据了全球一半以上的市场,同比增长48.6%,主要是由于中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地的需求增长;欧洲、中东、非洲市场光伏逆变器装机量同比增长54.0%,主要是由于德国、西班牙、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需求增长。2022年,中国为全球光伏逆变器需求第一大国,美国为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市场,印度、巴西市场需求强劲,已分别成为全球第三、四大市场,中东和非洲等市场也开始兴起。据S&P Global于2024年4月发布的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预测数据,2023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将增长至473.3GW,全球光伏逆变器装机量为365.7GW。光伏逆变器在自身销售端以及下游应用端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
从需求产品类型来看,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2021年-2022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目前光伏逆变器市场仍然以组串式逆变器和集中式逆变器为主。全球范围内依然遵循着工商业和户用分布式优选组串式逆变器、微型逆变器,大型地面、水面光伏电站优选集中式逆变器的选型原则。具体市场来看,美洲市场大型地面电站占比高,以集中式逆变器需求为主,500kW以上功率等级的产品在美国市场市占率高达61%;欧洲市场以组串式逆变器为主,500kW以下功率等级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90%;随着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高速增长,亚太市场50kW以下功率等级产品市场占有率达78%。
目前,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在光伏行业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其高发电效率、灵活的设计和安装、可靠的系统运行以及低维护成本等优势,使其逐渐成为各类光伏地面电站的主要趋势。特别是在全球光伏地面电站替换集中式逆变器的浪潮中,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成为首选。
随着全球及我国光伏发电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光伏逆变器产品在近年竞争力逐渐提高,凭借质量与性价比的双重优势赢得海内外客户青睐,出货量及需求量显著增长。根据S&P Global公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中国企业光伏逆变器总出货量131.7GW,较上年增长60GW,年增长率高达84.3%,约占全球出货量的40.3%。出货量前10名的企业中,7席由中国企业占据,中国光伏逆变器企业在全球市场地位显著。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87.4GW,同比增长59.3%;2023年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216.88GW,同比增长148.1%。根据中国光伏业协会的预测,预计 2030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120-140GW,新增装机市场对光伏逆变器的市场需求也保持增长趋势。此外,随着累计光伏装机规模逐步增大,存量项目逆变器更换逐渐成为市场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光伏逆变器的使用寿命在10-15年左右,这意味着,十年前建成的光伏电站开始逐步进入存量技改时期,整个光伏市场对逆变器的更换需求正在持续增长。
在“光储一体化”成为行业趋势的背景下,随着光伏装机量的快速增长,因光伏发电的波动性特征产生的“弃光问题”日益凸显,光储联合系统的需求提升,光伏+储能逆变器作为光储联合系统的核心部分将会不断发展。光储联合系统能够协助解决光伏发电间歇性、波动性大、可调控性低的弊端,实现电力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的稳定运行。
根据全球知名市场研究机构IHS Markit的预测,2022年度全球并网型储能逆变器出货量将达到7.1GW,2018年度至2022年度复合增长率达24.03%,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储能是指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抽水储能是当前最为成熟的电力储能技术,截至2023年末,中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 86.5GW,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30%;而新型储能中占主导地位的电化学储能是当前应用范围最广、发展潜力最大的电力储能技术,具有受地理条件影响较小、建设周期较短、能量密度大等优点,可灵活应用于各类电力系统场景。根据CNESA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首次突破30GW,功率规模达到34.5GW,能量规模达到74.5GWh,功率规模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均超过150%。根据CNESA预测,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规模将达到97.0GW~138.4GW,2023-2027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49.3%~60.3%。
全球范围来看,推动能源革命、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共识,储能作为协调互动源网荷储、实现电力供需动态平衡的刚需,成为核心环节。根据CNESA数据,2023年全球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289.2GW,同比增长21.9%,其中新增装机规模达52.0GW,同比增长69.5%;从装机类型来看,新型储能市场发展迅猛,累计装机规模达91.3GW、装机占比达31.6%。
金属工具箱行业作为金属制品业下的细分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及劳动密集型行业,被广泛运用于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修理业以及家庭日用中。世界金属工具箱柜的消费国主要分布在美洲、欧洲、大洋洲和亚洲的发达国家。金属工具箱柜产品的主要进口国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等。国内金属工具箱柜行业发展较晚,但行业发展速度较快,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国内金属工具箱柜行业在技术水平、工艺质量、规格种类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基本达到了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机电钣金行业同属于金属制品业下的细分行业,具有多元化和定制化特点,可被运用于大到航天飞机、军工机械,小到家庭用具、电脑配件等众多行业产品中,部分行业对机电钣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为机电钣金行业发展提供了空间。
2017年以来由于受美国双反调查以及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的影响,上述行业发展速度有所放缓,同时美国、东南亚国家金属制品行业竞争优势上升,产能也有所增加。随着中美战略竞争关系的持续、美国市场出现优先非中国制造的新形势,迫使以美国市场为主的中国制造业开启了新一轮的战略整合,国内金属制品行业制造向海外转移速度明显加快。
逆变器与储能系统产品所属电力电子行业为技术与资本密集型行业,涉及电力电子、控制理论等学科,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创新性改进等方面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主要运用的技术包括光伏逆变器拓扑与调制技术、并网控制与保护技术、最大功率追踪算法技术、直流故障电弧检测技术、电芯测试与模组集成技术、储能变换技术、能量均衡与管理技术等。我国在光伏逆变器的生产及应用方面具有技术先进性,具有稳定的工艺水平以及市场化导向的研发实力,稳定的出货量和质量管理体系,除光储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外,逆变器不同场景的功率适配、整体的智能化水平提升以及重要元器件的国产化降本趋势成为了目前的主流发展方向。
公司从事的储能系统相关业务主要应用于电化学储能领域,受益于电池领域的发展,在新型储能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技术水平相对稳定。电芯测试与模组集成技术,是储能系统产品设计、生产和应用的关键步骤;储能变换技术随着储能系统容量的扩大和对其功能需求的提升将不断发生创新。另外,对储能安全性的要求反向对储能技术路径的选择提出要求;对储能效率及经济性的要求也对EMS、BMS系统的技术水平提出要求。
金属制品行业属于技术、资本及劳动密集型行业,在中国制造业水平的高速发展下趋于成熟,技术水平较为稳定。国内外市场主要对金属制造产品,尤其是中高端产品的质量、功能、规格、外观等方面存在要求,产品设计与创新能力、制造加工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等技术为行业发展的关键。此外,设计研发人员的经验与工人的熟练程度也系生产工艺水平与产出质量的重要因素;上游金属材料行业的冶炼与加工技术水平影响金属产品的质量水平。
光伏逆变器是光伏系统中关键的核心部件之一,而光伏行业的行业波动与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变化息息相关。当经济景气时,光伏行业相关的产业扶持计划及补贴规模将提升光伏市场的景气度。太阳能光伏市场需求也会随着各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存在一定的波动。
随着世界各地光伏行业的发展与振兴,全球市场格局更加均衡合理;同时,光伏产业技术不断进步,推动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逐步成熟并进入“平价上网”的内生增长模式,补贴等政策驱动因素对光伏行业发展的影响逐步减弱,终端市场需求将逐渐成为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力量,行业周期性特征逐步减弱。
全球各国或地区在光照条件、政策支持情况、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及经济发展条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光伏行业及其细分市场光伏逆变器行业受此影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从市场消费需求来看,2010年前全球太阳能光伏及光伏逆变器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自2004年德国率先推出可再生能源法案后,西班牙、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纷纷对太阳能发电进行大力扶持和推广。2010年后,中国、日本、美国、印度和南美等新兴市场相继崛起,近年来需求强劲,市场增长迅速,在带动光伏及光伏逆变器产业快速增长。
从生产区域分布来看,目前全球光伏逆变器、储能PCS及储能电池的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地区。其中,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逆变器生产地之一。此外,新兴市场如巴西、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光伏行业也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
光伏行业受不同季节的光照条件、温度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冬季太阳辐射能量较小,光伏发电量较低且国内外主要假期较为集中,通常为行业销售淡季。而在另外三个季节,发电量明显增多。受到下游客户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光伏行业一般二季度末、三季度末的交付需求较高。因此,该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金属制品行业的下业主要为制造业、建筑业、汽车修理业以及家庭日用。其周期性受到上述下业景气度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同时,金属制品行业还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金属制品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中国已经成为金属制品产品的重要制造地,我国的金属制品产地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和山东等地,其中浙江、广东和江苏相对较多。
我国金属制品行业对出口有一定的依存度,存在有一定的季节性,通常下半年的销售略高于上半年。
光伏逆变器产业链主要分为上、中、下游三个部分。其中,上游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IGBT、控制芯片、电容、电阻、电抗器、PCB等)、结构件(机柜、机箱等)和辅助材料等制造环节;中游是指光伏逆变器制造,可划分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集中式光伏逆变器、集散式光伏逆变器、微型光伏逆变器;下游主体包括光伏系统集成商、光伏系统安装商、EPC承包商、光伏项目投资业主等。
光伏逆变器企业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IGBT等半导体器件,控制芯片等电子物料,散热器等机构件,电感、变压器等磁性器件,电阻、电容等阻容器件以及电芯、PCB板和包装材料等。
其中,半导体器件等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技术发展状况、半导体材料价格、国际贸易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电芯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碳酸锂、正负极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机构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铜、铝、塑胶等大宗商品价格因素的影响。
光伏逆变器行业公司的下游客户包括设备经销商、EPC承包商、系统集成商、终端用户等。下游市场需求主要受到地方政策法规、光照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在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的背景下,下业也保持着快速增长趋势。
储能系统主要包括电池模组、逆变器、EMS、BMS等多个部件。储能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电池、逆变器原材料及生产设备供应商等;中游主要为电池、储能逆变器、能量管理系统以及电池管理系统供应商;下游主要为储能系统集成商、安装商以及终端用户等。
储能PCS及储能系统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IGBT等半导体器件,控制芯片等电子物料,电池簇、电芯等。
其中,半导体器件等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技术发展状况、半导体材料价格、国际贸易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电池簇、电芯等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受到碳酸锂、正负极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
储能行业的下游包括储能系统集成商、安装商以及终端用户等。下游市场需求主要受到地方清洁能源发展目标、经济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背景下,储能行业的下游企业也保持着快速增长趋势。
金属制品行业的上业主要为钢铁等原材料行业、机械制造业,下业主要为制造业、建筑业、汽车修理业、家用、通讯、新能源、电器、电子等。
钢铁等原材料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购成本的变动上。钢铁属于大宗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价格透明,虽然近年来受到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钢材价格走势波幅较大,但对于具有议价能力的行业内企业能够将钢材价格波动转移给下游客户,从而确保了利润空间。此外,金属制品生产企业的生存发展与其上游的其他原材料(包括滑轨、轮子、粉末等)供应密切相关。上述原材料基本属于竞争性行业,产能不存在供应瓶颈,价格基本平稳,对本行业发展总体比较有利。
机械制造业所提供机械的技术含量、精密程度对本行业的产品制造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水平先进、智能化程度高的机器人生产线等精密设备有助于行业产品制造水准的提高,使得新产品的开发和制造周期缩短、更新速度加快。
下业的市场容量、客户群体以及需求的变化直接决定了本行业未来发展状况。在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制造业、建筑业、汽车修理业、家庭、通讯、新能源、电器、电子等下游市场对本行业产品的需求将稳定增长,市场空间广阔。
下业对本行业的要求日益细分化,对功能、外观、可靠性、经济性等要求越来越高。本行业必须不断加大在产品质量,尤其是创新技术与设计方面的投入,以更好地满足下业客户的需求。
光伏逆变器行业属于技术与资本密集型行业。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直接决定了系统的发电效率和运行稳定性。光伏逆变器的生产和制造结合了半导体技术、电力系统设计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微电脑技术、软件算法编程技术等。一款产品从技术研发到最终成熟应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并且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电子元器件的选择运用、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软件算法的迭代升级以及对于应用场景的了解和把握,均会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因此,先进的技术实力与成熟的生产工艺是产品高质量、生产高效率的必要保障,需要企业长期的生产与研发积累。对于新进入行业的竞争者而言,很难短期内完成各项技术、人员和应用场景数据的积累,因此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若无法在短时间内掌握成熟的工艺技术与技术实力,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光伏产业制造领域的规模化生产也是降低成本的必要手段,规模化的生产又与资本的投入密不可分,因此,进入光伏制造行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与此同时,光伏行业属于新兴行业,随着新型工艺的开发及技术更迭,企业需要不断升级或更新设备适应市场需求,淘汰落后产能以建立和巩固技术、成本优势,对资金需要较高。对于新进入者而言,必须拥有强大的资本规模和资本筹措能力,才能建立起完善的光伏逆变器生产线,形成资金壁垒。
光伏是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相结合而形成的光电转换产业,技术涉及面很广,是一个集物理、化学、材料等多学科知识为一体的行业,对技术研究人员、关键岗位生产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高,而具备复合学术背景及丰富行业经验的综合性人才相对匮乏;与此同时,光伏逆变器及储能产品工艺进步、产品更迭速度较快,快速捕捉行业动向并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对管理和研发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能否吸纳并留住专业研发人才和优质管理团队成为进入光伏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欧洲、中国、美国等全球主要光伏市场对于光伏逆变器均制定有独立的认证体系,每一款型号的光伏逆变器均需要完成认证后,方可以进入市场向客户进行销售。不同市场的资质认证内容也不尽相同,且认证程序复杂、测试标准严格、认证周期较长,对于新进入行业的竞争者,难以在短期内完成相关产品的认证,因此产品认证壁垒也较高。
全球光伏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行业内竞争逐渐加剧,市场对于产品的选择会倾向于拥有丰富行业应用经验的品牌。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系统的关键设备,技术标准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筛选较为严格。因此,在业内有多年经验积累、具有高质量产品以及具有良好市场形象的品牌才能获取客户的信任,客户倾向于保持与优秀品牌的稳定合作,行业新进者较难在短期内打破行业领先服务商与下游客户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
在中国逆变器企业集体出海、广泛开展海外业务背景下,海外市场的开拓更加有赖于扎根当地的渠道。因此,国内外相关渠道的培育、建设、管理均需大量时间和人力财力的投入,难以在短期内建立完成,对于行业新进者有一定的壁垒。
金属工具箱柜产品用途较为广泛,下游细分市场领域众多,随着国内外市场对金属工具箱柜产品尤其是中高端产品的质量、功能、规格、外观等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必须保持较强的技术水平及设计能力,才能够及时响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进行研发设计,从而为下游客户提供符合其要求的金属工具箱柜产品。
此外,金属工具箱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有着多年研发经验的技术人员以及熟练的技术工人需求量较大,而培养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需要一定的周期和投入,这对新进入者构成进入壁垒。
金属工具箱柜行业属于资金、技术及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厂商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首先,原材料采购及经营周转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其次,企业需要具备强有力的研发团队、配备相应的研发设备,同时必须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前投入资源进行研发。新进入者一般难以在短时期内理顺资金的正常流转,从而构成进入壁垒。
目前,行业中的企业规模大多偏小,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在低端产品市场上,存在部分小型企业依靠价格竞争维持生存的状况。而本行业中规模化生产的企业有着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利润规模,可以保证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从而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因此本行业存在规模壁垒。
随着下游客户对于金属工具箱柜的性能、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下游客户在选择金属工具箱柜制造商时,需要综合考虑金属制品生产企业的技术能力、产品设计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以及性价比等因素,优先选择市场口碑好、质量可靠的优质供应商及其产品。行业新进入者往往无法在短期内快速打开市场,更无法建立良好的品牌,因此存在一定的行业进入障碍。
近年来,各国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保护的日益增强,陆续下发了针对多种可再生能源的相关激励政策。我国政府自2010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在“碳中和”目标推动下,国家对于相关产业的扶持政策持续推进,进一步加大对产业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助力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
由于传统化石能源储量有限,外加开采和使用过程均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和污染,世界各国越来越关注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快速进步,成本持续下降,经济性显著提高。未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也将不断改进和提升,由高速发展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技术类型、应用模式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可再生能源可再生、绿色、环保等优势将得到长足发展,替代传统能源趋势日益明显,也将为相关行业的高效化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新能源产业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大量资金与资源投入到其技术研发中,行业技术进步呈加速态势。随着技术持续进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普遍实现,进一步加快光伏发电的普及与应用,在传统化石能源价格上升的背景下,光伏发电的经济性得以体现。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经济性将刺激光伏发电需求,从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发展。
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储能系统作为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市场前景广阔。与此同时,由于技术同源、客户资源相通,光伏逆变器制造商在储能领域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储能市场的快速扩张为光伏逆变器行业企业开启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光伏行业近年来技术更新换代很快,转化效率不断提升,生产成本不断降低。光伏制造企业需要保持生产质量、提高产品效率,保持自身竞争力。此外,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对目前以光伏逆变器技术为主的光伏产业造成了潜在的替代威胁。
为解决光伏发电存在的不稳定问题,提高电网消纳能力,自2021年起我国有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全国多个省区发布了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强制配储带来的成本提升对风光储项目的收益率提出更高要求,降低市场对投资、建设光伏项目的积极性,对光储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虽然光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但产业政策补贴降低仍将加重光伏企业的成本负担。
在海外光伏终端市场需求的快速拉动下,我国光伏组件出口规模近年来大幅增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光伏的制造中心,中国光伏电池和组件厂商为全球提供质量优良、具有价格竞争力产品。2021年以来,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等传统市场仍保持较高景气度,印度、巴西和智利等发展中国家需求也开始提升,同时涌现出巴基斯坦、希腊等新兴市场。
虽然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光伏产业的需求,但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持续受到来自部分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措施的打击,不断面临着贸易摩擦,欧美国家陆续对中国光伏电池和组件产品实施双反裁决,对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同时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也使得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动,均可能对光伏领域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从长远来看,国际贸易壁垒及贸易政策变化也会构成行业产能消化不确定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鼓励和支持本行业及其上下业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扩大市场规模。如工信部发布的《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塑料、家电、皮革、五金、家具、文体用品、缝制机械等行业重点专业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市场服务能力。推动企业发展品牌联盟和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模式。”
金属工具箱柜的下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汽车修理业以及家庭日用。机电钣金行业具有多元化和定制化特点,其运用的领域相当广泛,有相当多的下业,如通讯、新能源、电器、电子等对机电钣金的需求量相对拓展空间巨大。下业的增长是本行业发展的直接动力。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制造业、建筑业、汽车修理业、通讯、新能源及电子等产业规模较大,并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未来,随着本行业下业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行业前景进一步提升。
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内金属工具箱柜及机电钣金的工艺水平也不断提高,逐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少数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通过使用机器人生产线来提升产品制造能力同时降造成本。
随着制造业、建筑业、汽车修理业对于金属工具箱柜功能需求的不断提高,对于专业金属工具箱柜的需求会越来越大。金属工具箱柜产品高档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给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与前景,也推动着行业整体的技术能力及设计能力提升。同时,随着下游应用的不断拓展及革新,对机电钣金行业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公司需要不断提升生产的技术水平、专业化能力以及智能化应用等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近年来,全国主要的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较大,钢材等原材料价格随着国际产能及需求形势涨跌不一。与此同时,随着人力成本的上升,金属工具箱柜行业中的企业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工具箱柜厂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但行业内的部分企业因资金不足限制了企业的经营规模,同时也限制了前期研发投入,使之在新技术、新方案研究方面难以充分跟进下游客户的需求,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发展。
受宏观经济、国际贸易形势及海外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整体海外需求出现波动,海外市场的开拓面临挑战,行业内制造端的海外转移速度加快。
中国光伏逆变器市场已逐步完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化驱动的转变,行业竞争较为充分。海外市场方面,欧美市场发展较为成熟,拉丁美洲、东南亚及中东等市场兴起,行业内大型厂商纷纷布局新兴市场。近年来,国内逆变器企业努力拓展海外渠道,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研究,随着国内企业海外出货占比提升,中国逆变器厂商的市场份额在不断扩大。在全球逆变器企业品牌竞争中,中国逆变器企业从依赖价格优。